个人出租房屋,找税务局代开发票,
到底需要交哪些税呢?
有哪些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呢?
一、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以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可在对应的租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附加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房屋租赁收入,需要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在以后期扣除)。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三、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可在50%额度内减征。
四、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附加税
城建税:税率7%、5%、1%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规模纳税人在50%额度内减征,此政策也适用于个人。
案例:
小李将位于武汉市的一个住宅出租,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收取租金48000元,因房屋门窗等设施损坏,小李支付了500元进行修缮,取得支付凭证。
那么针对该笔租金,小李找税务局代开发票,需要如何交税呢?
1.增值税:一次性收取租金48000元按月平均分摊后是4000元,未超过月租金收入10万元,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
2.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房产税:在计算房产税时,按不含增值税租金的4%计算缴纳,同时享受50%的减征(已知湖北省按照50%幅度减征六税两费)。由于免征增值税,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需要缴纳房产税:48000*4%*50%=960(元)。
2.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收取房租的,在收取房租的次月按收入总额480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0-960-500)*(1-20%)*10%=372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