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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置换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4-07-27 15:45:14

(一)债务置换的市场化程度不高 债务置换的目标之一是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显性化,建 立地方政府举债的市场化平台与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债 务置换仍受到非市场化因素的过多影响。一是行政手段在债务置换中起了重要作用。定向承销置换虽然有利于减少对市场流动 性和市场利率的影响,促进债务置换的顺利进行,但却带有一定的行政摊派性质。而各地方政府规定承销团成员的最低承销额合计一般要超过债券发行量的 95%,也接近于摊派发行。

二是地方 债定价存在不合理。目前地方债收益率未真实反映地方债较 国债在风险等级、流动性等方面的相对劣势,且与地方财政 实力、债务压力、债务期限等相关关系并不明显,与市场化 定价仍存在差距。三是债务认定和置换过程透明度不高。在债务甄别认定阶段,银行仅提交了本行政府性债 务的统计结果,后续过程均未参与。而在置换阶段,存量债务置换清单由财政厅及相关政府部门制定,过程完全保密,与银行等其他债权人缺乏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