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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司是干什么的(聊聊明清时期的基层衙门巡检司)

更新时间:2025-01-08 10:45:13


中国巡检司的设立最早起源于元朝,到了明朝,朱元璋对巡检司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朱元璋曾敕谕天下巡检:“朕设巡检于关津,扼要道,察奸伪,期在士民乐业、商旅无艰。”清朝建立后,将巡检司制度完整地保留并继承下来,直至清末。

巡检司一般设于关津要道和要冲之处,归当地州县管辖,洪武十三年(1380)八月定天下巡检为杂职。洪武十七年(1384)十月,改巡检司巡检品级为从九品,可见朝廷对这个最基层的小芝麻官也是如此的重视。


明代巡检司具有军事武装性质,却属于地方行政辖属。《明太祖实录》诸多记载表明,巡检司的设置、裁撤、考核皆由兵部掌管。弓兵乃地方性武装力量,巡检司则是地方性军事机构。巡检统领相应数量的弓兵,负责稽查往来行人,捕盗贼。缉拿奸细、截获脱逃军人及囚犯,打击走私,维护正常的商旅往来等是设置巡检司的主要工作。不过,巡检不能参与地方钱粮、司法等其他事务。巡检虽然可以缉捕盗贼、捉拿犯人,却不允许插手词讼。

苏北里下河千年古镇沙沟历史上就设立过巡检司。清乾隆年间《盐城县志》载,万历年间盐城立县,有两关一寨,两关即清沟关、喻口关,一寨为沙沟海口寨,军事行政机关沙沟设有巡检司。之所以在沙沟设巡检司,清光绪年间《盐城县志》说得很清楚:沙沟汛地,多湖荡。南通兴化,北通阜宁,西界山阳、高邮。烟水渺茫,苇莆茂密。向为藏奸,渊蔽行旅,恒被其害,宜多设巡船,选择轩弁往来,巡缴以清伏莽渔舟,宜编立字号,互具保状,以便稽查,所以设立巡检司。


从上述文字看来,旧时的沙沟作为五县交界之中心,又是湖荡纵横交错,更有无边无际的芦苇荡,确实是藏匪纳寇的最佳场地。这些乌合之众水性极佳,在深水里能一口气潜游到对岸,在湖中踩水如同在陆地上行走。他们以芦荡为掩护,神出鬼没,拦劫南来北往的商船民船,杀人抢劫,贩卖私盐,无恶不作,严重地影响了地域治安和百姓的安全。官府当然不能容忍匪寇的作恶行径,所以说在沙沟这么一个特殊之地设立巡检司,是当时封建王朝维护政局稳定和百姓安宁的明智之举。

沙沟巡检司巡署设立在镇东,当时配备30名弓兵和巡检快船。巡检司对所辖区域的船只都进行登记编号造册,一旦发现船只失窃或者船只被劫,巡检司便按船号进行稽查和侦缉。

巡检司发布条令明文规定,凡拥有或新钉船只的用户都必须到巡署登记注册,违者不但船只被没收,还将受到刑法处置。


当时巡检司有一高招叫“互具保状”,即每两条船结成对子,两条船的船主对双方船只安全等事项相互签署保证状,无论哪条船失窃,双方都有责任;无论哪条船有犯罪行为,双方都要吃官司。这样做双方船主就有了相互关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如此结对具保,对当时的水上船只安全和水上交通秩序起了很大的维护作用。加之巡检司的快船每日对土匪经常出没的水域进行巡查,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土匪的嚣张气焰,减少了重大案件的发生,对维护沙沟地区治安和交通安全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沙沟巡检司巡署也随之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